• 站内搜索:
  • 网络搜索:

    聚众哄抢罪

   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 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 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 友情链接

网站首页 焦点新闻 司法案例 法律法规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侵犯人身权利罪 危害社会秩序罪 破坏市场经济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侵犯财产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 秦萌 夏彦 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mylaw.org.cn